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 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23-09-27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第19号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

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已经监察部2009年11月27日第八次

部长办公会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9月2日、财

政部2009年8月17日、审计署2009年8月21日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0年2月15日起施行。

监察部部长:马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尉民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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