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计要求

作者: 时间:2023-11-01 点击数:

一、依托所在组织授权开展审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授权开展建设项目审计,审计对象是所在组织作为投资主体或建设主体所建设的项目。投资主体或建设主体是指对投资资金拥有所有权或者对建设项目拥有决策权、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对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有收益权,并因此承担投资的法律责任和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当组织以其他身份,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身份,参与一个或多个项目建设时,不能对建设项目开展全面审计,只能对本组织依据合同、文件在项目建设中所承担的职责履行情况开展审计

二、审计要与组织内部管理工作协同

内部审计机构对建设项目开展审计要以所在组织的治理结构为依托,以组织整体利益为服务目标,以组织内部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为标准,并与组织内部和工程建设业务相关的各职能管理部门协调。

三、在充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客观评价

内部审计机构对建设项目开展审计,要广泛联系组织内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各参建单位和参建人员,充分掌握建设市场动态情况,全面了解建设项目人员、物资、环境等资源情况和土地、交通、气候等建设条件,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行为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四、根据建设项目目标开展审计

 每个建设项目都有建设目标,不同类型、不同管理模式的建设项目各有其特点,内部审计机构对建设项目开展审计,要根据项目建设目标,结合项目类型、管理模式,有重点地开展审计。

五、严格履行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建设项目开展审计,要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控制审计风险,严格保证审计质量,谨慎出具审计意见。


Copyright © (2021) 版权所有:内蒙古科技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