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统计10个常见问题释疑

作者: 时间:2024-04-07 点击数:

1、如何理解“违规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损失浪费金额”以及“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涉及的金额等涵义?

释疑: 违规金额:系指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或移送处理书确定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作出下列处理处罚决定的行为金额,包括:(1)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者上缴的财政收入;(2)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3)限期退还违法所得;(4)罚款;(5)没收违法所得。(违规金额的定性,不根据是否出具审计决定书,而与审计处理处罚后财政性资金或资产实质性流入流出被审计单位有紧密关系。)
损失浪费金额: 系指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或移送处理书确定的,被审计单位由于决策失误或经营管理不善等行为造成的亏损、效益下降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等损失浪费的金额。包括金融审计中,移送到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的骗取银行贷款的金额。
管理不规范金额: 系指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或移送处理书确定的,被审计单位的财务、预算和项目管理行为,或者虽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但情节轻微,审计机关未作出收缴款项、限期退还、罚没等处理处罚决定的行为金额,不包括违规金额和损失浪费金额。
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 系指审计发现不以金额计量问题的个数,不以金额计量但是可以涉及相关金额。非金额计量问题的计量单位各异,为了汇总审计查出不能以金额计量问题的总体情况,以问题个数汇总。对于同一个审计报告中发现的一个以上同名问题,按实际填报问题(次数)汇总。需要注意的是在填报“违规招投标签订合同”按照份数填报,“违规招投标合同金额”按照金额数填报。
2、如何区分“应归还原渠道资金”归属“管理不规范金额”或“违规金额”?
释疑: 一种是审计处理要求被审计单位将违规改变用途已流出本单位的资金收回来,或要求被审计单位将应下拨(下发)的资金按预案规定拨(发)出去,该类问题归入违规问题。另一种,如果审计查出的问题资金是在被审计单位内部,被违规改变用途了,例如,被审计单位管理费用中有一部分是挪用或挤占了本单位的专项资金,则应将该类问题金额算入管理不规范金额。
3、如何区分审计移送处理问题归属“管理不规范金额”或“违规金额”?
释疑: 审计移送公安、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问题,若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审计机关虽没有作出处理处罚决定仍可视为违规金额。若其行为不能确定为涉嫌犯罪,或审计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则归属于管理不规范问题。
4、审计查出应补交和重新核算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并作出补交决定的,归属于违规金额还是管理不规范金额?
释疑: 审计查出应补交和重新核算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并作出补交决定的,其处理方式不归为“应上交财政”,其行为金额不归入“违规金额”而应归入“管理不规范金额”。
5、审计决定书中说明审计机关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调账处理的问题属违规金额还是管理不规范金额?
释疑: 属于管理不规范金额。
6、如何填报整改落实情况的填报?
释疑: 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在当年已经落实的,在台账中直接将整改落实情况补充填报后,将补充完整的台账导出后重新报送一次,如果审计整改情况是跨年落实的,则在“台账管理”中选择相应的审计项目,点击“整改落实”,在弹出的“整改落实”窗口页面选择“增加”,点击“编辑”补充填报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
7、根据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填报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台账是否有“主管责任”?
释疑: 根据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填报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台账应无“主管责任”。
8、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统计数据如何填报?
释疑: 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统计数据填报必须是列入各级审计机关年度计划的审计项目。对于存在的各类“以审代结”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此类项目的相关数据一律不得纳入统计报表数据等。
9、跨年项目如何填报?
释疑: 跨年项目填报时注意将项目“填写台账时间”和“项目完成时间”均填写为下一年度的时间,避免台账数据遗漏。
10、审计期间整改金额如何填报?

释疑:审计期间,经审计指出后被审计单位已经纠正或整改,并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金额,仍可按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填报。如果审计报告中未提及对该问题的处理方式,一般应按管理不规范金额处理,同时将整改金额填入审计期间整改金额指标。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金额包括审计期间整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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